人力资源外包找上海力兴
人力资源外包咨询热线
人力资源外包站内搜索
图片
力兴人力资源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流程和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01-25 14:18:55   

  劳动能力鉴定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三个等级。

第二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向区、县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工伤认定决定;

   (三)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材料;

 

●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书面告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市鉴定委员会对职业病人员申请再次鉴定的,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

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知名劳务外包品牌企业

 上海力兴作为正规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一直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招聘外包等服务,是一家具备合法外包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外包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9  上海力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90170号-4
   上海工商     网站可信评估     360安全监测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