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找上海力兴
人力资源外包咨询热线
人力资源外包站内搜索
图片
力兴人力资源

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相关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01-25 09:37:53   

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外包问答|Q & A
知名劳务外包品牌企业

 上海力兴作为正规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一直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招聘外包等服务,是一家具备合法外包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外包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9  上海力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90170号-4
   上海工商     网站可信评估     360安全监测
广告位